公司名稱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依據韓國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30條,為保護資料當事人之個人資料,並迅速、順暢地處理相關申訴,特訂定並公開下列個人資料處理方針。
第1條(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)
本公司為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。所處理之個人資料不會用於下列目的以外之用途;若利用目的變更,將依韓國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18條另行取得同意等,履行必要之措施。
1. 網站會員註冊及管理
為確認會員註冊意願、提供會員制服務時之本人識別與驗證、維持及管理會員資格、依限制性本人確認制度進行本人確認、防止服務遭不當使用、處理未滿14歲兒童之個人資料時確認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否、各項公告與通知、處理申訴等目的,處理個人資料。
2. 提供商品或服務
為商品配送、提供服務、寄送合約書及請款單、提供內容、提供客製化服務、本人驗證、年齡驗證、費用結算及清算、債權催收等目的,處理個人資料。
3. 處理申訴
為確認申訴人身分、確認申訴事項、為進行事實調查所需之聯絡與通知、通知處理結果等目的,處理個人資料。
第2條(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存期間)
① 本公司於依法令規定之個人資料保存、利用期間,或自資料當事人處蒐集個人資料時所同意之個人資料保存、利用期間內,處理並保存個人資料。
② 各項個人資料之處理及保存期間如下:
1. 網站會員註冊及管理:至事業者/團體退出網站為止
但符合下列事由者,保存至該事由終止為止
1) 因違反相關法令而正在進行偵查、調查等時,至該偵查、調查終止為止
2) 因使用網站而仍存有債權債務關係時,至該債權債務關係結清為止
2. 提供商品或服務:至商品、服務供應完成及費用結算、清算完成為止
但符合下列事由者,保存至該期間終止為止
1) 依韓國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》所定之標示、廣告、契約內容及履行等交易相關紀錄
- 標示、廣告相關紀錄:6個月
- 契約或要約撤回、價款支付、商品等供應之紀錄:5年
- 消費者抱怨或爭議處理之紀錄:3年
2) 依《通訊秘密保護法》第41條保管通訊事實確認資料
- 用戶電信通訊日期時間、起訖時間、對方用戶號碼、使用次數、發話基地台位置追蹤資料:1年
- 電腦通訊、網際網路登入紀錄資料、連線地追蹤資料:3個月
第3條(個人資料之第三人提供)
① 本公司僅於第1條(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)所載範圍內處理資料當事人之個人資料,且僅在符合資料當事人同意、法律特別規定等韓國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17條及第18條之情形時,方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,除此之外不會將資料當事人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。
② 為順利提供服務,本公司於下列情形,得依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17條第1項第1款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後,僅在必要之最小範圍內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。
- 接受個人資料之對象:<例)(股)OOO卡>
- 接受提供者之個人資料利用目的:<例)共同舉辦活動等業務合作及發行聯名信用卡>
- 提供之個人資料項目:<例)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地址、卡片付款帳戶資訊>
- 接受提供者之保存、利用期間:<例)信用卡發行契約之交易期間內>
第4條(個人資料處理之委託)
① 為順利處理個人資料業務,公司將個人資料處理業務委託如下。
- 委託業務內容
- 受託方:Imweb 股份有限公司
- 委託業務內容:提供購物商城主機代管服務之系統、行動應用程式服務、行銷服務及加值與合作服務,以及 KakaoTalk Alimtalk(通知訊息)、Friendtalk(好友訊息)、簡訊發送代理服務、銷售通路訂單串接服務等
- 受託方:OOO PG
- 委託業務內容:付款及履約保證(Escrow)業務
- 受託方:OOO 宅配
- 委託業務內容:商品配送業務
- 受託方:OOO 客服中心
- 委託業務內容:客戶諮詢業務
- 受託方:OOO
- 委託業務內容:身分驗證業務
- **再委託對象**
- **再受託方:Imweb 股份有限公司 → Infobip 有限公司**
- **委託業務內容:發送簡訊、KakaoTalk Alimtalk(資訊性訊息)之業務**
- **再受託方:Imweb 股份有限公司 → Lunasoft 股份有限公司**
- **委託業務內容:發送簡訊、KakaoTalk Alimtalk(資訊性訊息)及 Friendtalk 之業務**
② 公司於簽訂委託契約時,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25條,已將禁止於委託業務目的範圍外處理個人資料、技術性及管理性保護措施、再委託之限制、對受託方之管理與監督、損害賠償等責任相關事項明載於契約書等文件,並監督受託方是否安全處理個人資料。
③ 委託業務之內容或受託方有所變更時,公司將立即透過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公開。
第5條(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與行使方式)
① 當事人得隨時向公司行使下列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之權利。
1. 要求查閱個人資料
2. 如有錯誤等情形,要求更正
3. 要求刪除
4. 要求停止處理
② 依第1項行使權利,得以書面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傳真(FAX)等方式向公司提出,公司將立即採取處理措施。
③ 當事人要求更正或刪除個人資料之錯誤等情形時,在完成更正或刪除前,公司不會利用或提供該個人資料。
④ 依第1項行使權利,亦得透過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或受委任之人等代理人為之。此情形下,須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規則》附件第11號格式提交委任書。
⑤ 當事人不得違反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等相關法令,侵害公司所處理之當事人本人或他人之個人資料及隱私。
第6條(處理之個人資料項目)
公司處理下列個人資料項目。
1. 網站會員註冊及管理
必填項目:〈例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帳號、密碼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性別、電子郵件地址、i-PIN 號碼〉
選填項目:〈例:婚姻狀況、感興趣的領域〉
2. 提供商品或服務
必填項目:〈例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帳號、密碼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電子郵件地址、i-PIN 號碼、信用卡號碼、銀行帳戶資訊等付款資訊〉
選填項目:〈感興趣的領域、過往購買紀錄〉
第7條(個人資料之銷毀)
① 當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間屆滿、處理目的已達成等,個人資料已不再需要時,公司將立即銷毀該個人資料。
② 即使經當事人同意之個人資料保存期間已屆滿或處理目的已達成,如依其他法令仍須繼續保存個人資料,公司將把該個人資料移至另一資料庫(DB)或改變保管場所予以保存。
③ 個人資料銷毀之程序及方法如下。
1. 銷毀程序
公司會篩選出已發生銷毀事由之個人資料,並經公司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核准後予以銷毀。
2. 銷毀方法
以電子檔案形式記錄、儲存之個人資料,將以無法重現記錄之方式銷毀;以紙本文件記錄、儲存之個人資料,則以碎紙機粉碎或焚燒方式銷毀。
第8條(個人資料安全性確保措施)
為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,公司採取下列措施。
1. 管理性措施:制定及實施內部管理計畫、定期員工教育訓練等
2. 技術性措施:個人資料處理系統等之存取權限管理、設置存取控管系統、對唯一識別資訊
等進行加密、安裝資安程式
3. 實體性措施:機房、資料保管室等之出入管制
第9條(個人資料自動蒐集裝置之設置、運作及拒絕相關事項)
① 為向使用者提供個人化服務,公司使用會儲存使用資訊並隨時讀取的「Cookie」。
② Cookie 是用於營運網站之伺服器(http)傳送至使用者電腦瀏覽器的少量資訊,並儲存於使用者的電腦或行動裝置中。
③ 當事人可透過瀏覽器選項設定來允許或封鎖 Cookie。但若拒絕儲存 Cookie,使用個人化服務時可能會遇到困難。
▶ 在網頁瀏覽器中允許/封鎖 Cookie
- Chrome:瀏覽器設定 > 隱私權和安全性 > 清除瀏覽資料
- Edge:瀏覽器設定 > Cookie 和網站權限 > 管理並刪除 Cookie 和網站資料
▶ 在行動瀏覽器中允許/封鎖 Cookie
- Chrome:行動瀏覽器設定 > 隱私權和安全性 > 清除瀏覽資料
- Safari:行動裝置設定 > Safari > 進階 > 封鎖所有 Cookie
- Samsung Internet:行動瀏覽器設定 > 瀏覽記錄 > 刪除瀏覽記錄
④ 本公司於使用者使用服務的過程中,會收集並使用使用者所造訪之各項服務與網站的造訪及使用型態、熱門搜尋關鍵字、是否使用安全連線等資訊,以便為使用者提供最適化的資訊。
第10條(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)
① 本公司全面負責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,並為處理與個人資料處理相關的當事人申訴及受害救濟等事宜,指定如下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。
▶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
姓名:OOO
職稱:OOO
聯絡方式:<電話號碼>、<電子郵件>、<傳真號碼>
※ 將轉接至個人資料保護承辦部門。
▶ 個人資料保護承辦部門
部門名稱:OOO 團隊
聯絡方式:<電話號碼>、<電子郵件>、<傳真號碼>
② 當事人於使用本公司服務(或業務)時,如有任何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的諮詢、申訴處理、受害救濟等事項,均可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承辦部門洽詢。本公司將對當事人的諮詢立即予以答覆並處理。
第11條(請求查閱個人資料)
當事人可依韓國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35條,向下列部門請求查閱個人資料。本公司將努力使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查閱請求能迅速獲得處理。
▶ 個人資料查閱請求受理・處理部門
部門名稱:OOO
聯絡方式:<電話號碼>、<電子郵件>、<傳真號碼>
第12條(權益侵害救濟方法)
當事人如遭受個人資料侵害,可向下列機關洽詢受害救濟、諮詢等事宜。
1. 個人資訊爭議調解委員會:(免加區碼)1833-6972 (www.kopico.go.kr)
2. 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:(免加區碼)118 (privacy.kisa.or.kr)
3. 大檢察廳:(免加區碼)1301 (www.spo.go.kr)
4. 警察廳:(免加區碼)182 (ecrm.police.go.kr/minwon/main)
第13條(個人資料處理方針之施行及變更)
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自 20XX. X. X. 起適用。